Saturday, March 14, 2020

老板在左,员工在右,如何像大家姐一样思考:4 ~ 可以把员工当 Contractor,避开 EPF 吗?



1. 2月的时候,一个从事补习中心的客户问:

~ 我的员工不想给 EPF,想要多一点钱

~ 因此,想把他们变成 contractor

~ 可以吗?

2. 我问回答很简单:

~ 没事时,你会认为这样做是没有错的

~ 有事时,员工会认为你是错的

~ 去到法庭或法定机构时,你要如何证明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3. 我再问:以你的情况,你真的要把他们变成 Contractor 啊?

4. 听后,他若有所思的说:我知道答案了

📕📕📕📕

注意 【Attention】

5. 我不会因为他是我的客户,我就什么都顺从他,跟他讲:可以啊,没问题。就去做吧。

6. 但是,我也没有跟他们说不能这样做。

7. 我只是说了两个重点给他听,只要这两个重点能够克服到,就去做吧。这两个重点是:

~ 有事时,员工会认为你是错的

~ 去到法庭或法定机构时,你要如何证明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

标签 【labelling】

8。 熊猫就是熊猫,我不能在熊猫面前挂个牌子:

~ 说它是猫,它就变成猫

~ 说它是熊,它就变成熊

9. 当然不排除,还是有人在我说它是猫后,开始相信它是一只猫。

🔴 这都不是重点,如果在法庭上,能够让法官也相信,那是一只猫【历史见证 - 指鹿为马的故事】,律师是有能力做到的

10. 我在这个系列的第3篇写到:有些公司以为他们能够避开遵守劳工法令,只要:

~ 通过相关文件

~ 把员工归纳成 Contractor 就可以了

【by labelling their workers and the documents which relate to their work-status as non employee】

~ 但是这样做,风险是非常高的。

~ 当有事情发生时,无论是法庭还是有关当局【劳工部、公积金局等】,是不看你怎样标榜员工的 【Not overly influenced by labels】

~ 好多的案件显示,法庭还是根据真实的情况,鉴定出员工的身份。雇主也因此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

商业环境 【Business Environment】

11. 无可否认,在任何商业环境中:

~ 工作范围【job scope】和招聘政策【job hiring】

~ 都可能根据业务的需求和趋势

~ 而改变

12. 有一些公司是在寻求长期、献身和忠诚的员工,以便能够将他们的经验和时间奉献给公司,与公司一起成长

13. 也有些公司,不是寻找长期忠诚的员工:

~ 他们只是为了临时目的【temporary purpose】而招聘一些人,

~ 而当这些人完成任务后,公司就不再需要他们所提供的服务了

14. 在这两种情况之间,为了避免任何误解和法律上的麻烦:

~ 彼此之间需要制定详细的合同

~ 以符合公司和员工的最大利益

📕📕📕📕

雇佣合约【Contract of Service】

15. 用简单的术语来说,“Contract of Service”说明了:

~ 雇主和雇员之间所建立的一份合约

~ 让雇员为公司提供长期服务

~ 以换取实质性利益和社会保障【substantial benefits and social security】

📕📕📕📕

服务合约【Contract for Service】

16. 另一方面,服务合约是另外一个经常令人混淆的术语

17. 它诠释了由两个企业之间;或一个企业与个人自雇人士【self-employed individual】之间的合同义务【contractual obligation】

18. 从根本上讲,服务合同是:

~ 两个实体【两个企业之间;或一个企业与个人自雇人士】之间

~ 在一定的时间内

~ 针对特定目标和目的

~ 捆绑在一起的合同

19. 并且在完成特定目标和目的后,该服务合约【Contract for Service】就被视为终止

20. 即使此类合同的期限经双方同意可以持续数年之久,但是双方都了解,服务合同仅出于临时目的或特定任务

21. 因此,服务合约可以使任何一方在不损害另一方未来关系的前提下,顺利结束【终止】

22. 根据企业与个人自雇人士之间的合同:

~ 他/她甚至可以雇用其他人从事和协助工作【he/she may hire others to carry out and assist in the work】

~ 他/她也必需对完成工作,全权负责【he/she is solely responsible for the satisfactory completion of the job】

23. 两个实体之间签署了服务合同,以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各自的目标【The contract for services is signed between the two entities to fulfill the objectives within legal means】

24. 除非服务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这些所谓的 Contractor 不需遵循公司的政策与规矩。

25. 因此服务合同提供了更多自由与工作时间的灵活性

26. 在雇佣合约【Contract of Service】下的雇员,只能帮一个雇主打工。

27. 然而,在服务合约【Contract for Service】下的 contractor 则相反,他们可以同时跟几个不同的公司承接几份工作

📕📕📕📕

雇佣合约 还是 服务合约【Contract of Service OR Contract for Service】

28. 即使在这两个词【雇佣合约 还是 服务合约】之间有明确的定义,但是:

~ 当雇主与受雇者(无论是雇员,还是 Contractor)之间发生争执时,

~ 必须在开始解决争端之前,确定受雇者的身份,到底是员工还是 Contractor。

~ 以确定适用的法律保障【to determine the statutory protection that applies】

29. 有很多不同的法律测试,可以用来鉴定实际的劳资关系,即:

~ 到底这个人究竟属不属于员工

~ 这个人签署的是 Contract for Service ,但是他真正的身份会不会是员工【Contract of Service】

30. 案例参考 ~ Dr A. Dutt v Assunta Hospital (1981):

~ Assunta 说他们签署的是 Contract for Service

~ Industrial Court 说 Dr A. Dutt 是 Assunta 员工,要 Assunta 作出 $522,000 的赔偿【在1979年,$522,000 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 这个案件最终去到 Federal Court,最终,Assunta 败诉

~ 也就是说,Assunta 只是一厢情愿的自认为他们与 Dr A. Dutt 所签署的是 Contract for Service 而已

~ 而 Dr A. Dutt,真正的身份,依然是 - 一名员工

31. 我之前就说了,也正如我跟客户说的:

~ 没事时【员工也开心】,你会认为这样做是没有错的,

~ 有事时【员工不爽时】,他们会认为你是错的,你就有事了

~ 去到法庭或法定机构时,你要如何证明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32. 给些 tipsy 大家,法庭一般利用以下这几种测试。只要你能够证明到他们不是你的员工,你就赢了:

~ Control Test 【控制测试】

~ Independence Test【独立测试】

~ Integration Test 【整合测试】

~ Multiple/Mixed Test【多重测试】

~ Economic Reality Test【经济现状测试】

~ Mutual Obligation Test【相互义务测试】

33. 时间关系,加上已经写了很多,再写大家也未必会很有心读完,今天就到此为止

34. 有时间,我会再分享各个测试。还有,什么情况下真的可以把员工“转变”去 contractor,但绝对不是随随便便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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