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往往辞职信可以直接交给老板。
但是一些规模大一点的公司,可能会有这样的 Policy - 任何员工若要辞职,需要把辞职信交给部门主管。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想辞职的话,也只能把辞职信先交给部门主管,再通过部门主管视情况而定,交给人事部主管【HR】或老板。
万一,部门主管收着辞职信,忘记交给人事部主管【HR】或老板呢?
有关辞职信:
- 该如何处理?
- 还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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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有证据证明他已经把辞职信交给部门主管,是部门主管疏忽而没有汇报给人事部主管【HR】或老板,那么这个辞职通知是依然生效的。
Robert 仔:那,万一没有证据证明呢?
Auditor:那就非常对不起了。
Robert 仔:那,有什么可以做呢?
四眼仔:再写过一封咯
Auditor:Bingo !
四眼仔:吸引了教训,这次应该学聪明点。
Robert 仔:要怎样做?
Auditor:准备一份副本,叫部门主管作出签收确认
四眼仔:哇,简直无懈可击了
Auditor:这只是让执行上更有效率,也就是你的辞职,很快会上传到人事部主管【HR】或老板
Robert 仔:是咯,有时也没那么容易的,最后他们有可能会叫去面试
Auditor:不是好咯,最怕不叫你
Robert 仔:怎样讲呢?
四眼仔:表示你有价值啊!那些老板见都不见的,你的辞职就等于 = 被接受了
Auditor:是的,不排除有些员工拿辞职当筹码,要跟公司谈判加薪
四眼仔:是啊,我都是这样做的
Robert 仔:有效吗?
四眼仔:在你收到人事部主管【HR】的同意信后,就表示 ~~ 无效。公司连跟你谈都费事,呵呵。
Auditor:Robert 仔啊,你别学四眼仔啊。如果觉得薪水不到位,最好的方式是直接向人事部主管【HR】或老板反映,而不是以丢信要挟。
四眼仔:就不想为那些吝啬的老板打工,觉得他们人品道德都有问题,除了要挟,没有其他办法了
Auditor:居然是这样,认为他们人品道德都没有,辞职就好了。你若为了加薪而要挟而后留下的话,一段时间后,你依然认为他们人品道德都没有。
四眼仔: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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