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12(1)条文阐明 - 员工可以在任何时候辞职,只要给雇主 Notice就可以了。
但是,老板却不能逼员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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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亚联合邦宪法》在1957年8月31日独立日首次颁布。
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成立日,因此,开始以《马来西亚联邦宪法》颁布。
第5(1)条文:除非依循法律,没有人的生命与其个人自由是可被剥夺的。
Article 5(1)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provides that “No person shall be deprived of his life or personal liberty save in accordance with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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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预告 - 案件解剖
员工在 WhatsApp 群冒犯公司两位女性员工。
公司高层把这个员工唤来,要求做出解释同时也告知会展开调查。🤭🤭
😱😱员工害怕调查,于是叫公司高层帮他准备一封辞职信。
签了辞职信后反悔,去告公司逼他签辞职信,寻求赔偿。🤑🤑
最后的结局是?🤔🤔
📕📕📕下场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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