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员工即将出国超过3个月,如果他的收入是需要课税的,
~ 需要在出境的1个月内知会内陆税收局
~ 所使用的表格,称为 CP21 - Notification By Employer of Employee's Departure From Malaysia
2. 所需要填写的资料,大概包括:
普通资料:
~ 雇主 E No、电话号码及地址
Part A - 即将出境员工的资料:
~ 名字、出生日期、第一天上班日期、估计出境日期
~ 所得税号码,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国籍
~ 出生地点、工作性质、联络号码
~ 现有地址,在国外的联络地址
~ 出境的理由
~ 如果还会回来,估计回来的日期
Part B - 这位员工在这课税年内的薪金资料
~ 假设他11月10日出境,那么就是从1月1日【或他在今年第一天上班的日期】到11月10日这段时间的薪金资料
Part C - 一些还没有申报过的收入
Part D - 其他资料:
~ 老板所扣留,随后会发的薪水总额
~ 这一年内 PCB 的总额
~ 这一年内 Zakat 的总额
~ 这一年内 EPF 的总额
Part E - 公司签署
3. 没有交到会怎样?
相信好多人都没有交,万一 IRB 追究起来,发现没有做到也没有交到,会怎样?
在120(1)(c)条文下,如果被提控,一旦定罪,刑罚:
~RM200 – RM20,000;或
~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
~两者兼施 【坐牢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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