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16, 2019

十面皇庭系列 57 ~ 解雇后需知 + Khoo Kim Loang 后,下一个又是谁?



1。 根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令《 Industrial Relations Act 1967》,工业法庭【Industrial Court】是负责处理不公正的解雇案件。

2。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员工如果认为自己遭遇到不公正的解雇,现有的法令,他/她是不能直接向工业法庭提出诉讼的。


3。步骤如下:

- 雇员必须在解雇的60天内,向劳资关系部【Industrial Relations Department,IRD】提出遭受不公正解雇的陈述 【representation】

- 雇主和雇员将被要求出席调解会议【conciliation meeting】,以商讨和解

4。接下来,在调解会议【conciliation meeting】上的步骤如下:

5。在所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IR官员将要求雇主解释雇员被解雇的原因。

6。在雇主提供了理由和证据后,IR官员将要求雇员回答并说明为什么他/她会认为雇主的解雇是不合情合法合理的。

7。过后,IR官员将再次询问雇主,他是否还有其他的陈述来反驳有关雇员的指控

8。接下来,IR官员会要求雇主在会议室外等候,然后与雇员讨论,如果雇主的决定是不让他/她复职,还有什么其他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9。然后,IR官员会要求雇员出去会议室外面等候,并叫雇主进入会议室。

他会询问雇主对雇员复职要求的决定。

如果雇主不同意让员工复职,那他又有些什么建议?

同时IR官员也会告诉雇主,如果复职不成的话,该雇员的期望什么。

10。 随后,IR官员将再次把员工叫进会议室,并向员工解释雇主的决定。

(注意:如果雇主的决定是同意让该雇员复职,那么该雇员就必须同意接受回去做工)。

如果雇主决定是不接受让员工复职的话,那么该雇主就需要建议作出赔偿,以解决纠纷

11。如果员工同意接受雇主所建议的任何补偿,那么IR官员就会准备相关必要的文件,让双方确认和解协议并签名。 【避免日后多多问题】

12如果雇员不接受雇主所提出的赔偿建议,他/她必须明确的拒绝,并指出:

- 他/她仍想复职,或

- 他/她要更多的赔偿额。

这将引发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另一轮谈判,直到双方都同意一个特定的条件。

13。如果调解会议无法达成和解(雇主与雇员彼此都不同意),那么IR官员将结束会议并通知双方,此事将转交给人力资源部长【现有的法令,修改后将绕过部长】,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长决定是否推荐此案件到工业法庭。

14。工业法庭的审讯,一般需要几个月,甚至到几年的时间,才能作出裁决【Award】。

15。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老板,最终选择庭外和解的原因,宁愿作出赔偿,因为不想浪费时间

16。 也因为这样,不排除会有员工滥用工业法庭的管道,故意制造机会让自己被炒,然后再向雇主索取赔偿

~~~~~~~~~~~~~~

17。经过 Khoo Kim Loang 事件后,工业法庭的主席 Patricia Tan Ghee Phaik 认为有必要提醒雇主们

18。Patricia Tan Ghee Phaik 在 Shock Media Studio Sdn Bhd 这个案件, 也举了一个叫做 Jeffrey Tan 的员工的案件。

19。她苦口婆心的逐一讲解了 Jeffrey Tan 所涉及的每一个案件

20。从 2000 年开始,Jeffrey Tan 总共告过11个老板

21。 开始的三个案件,由于老板最终选择庭外和解,因此工业法庭的裁决,没有透露太多的资讯。

22。不过却教会了我们一样东西,当跟老板达致庭外和解时,是需要通知 Industrial Court 的【信的 Format,图中显示】

~~~~~~~~~~~~~~

接下来的案件,是 Jeffrey Tan 告一家语言中心,原因:

有一次,教课时,MD 叫他坐在两位女生旁边教课。

虾米?

最后怎样了?

下回分晓。

Image may contain: text that says "Industrial Law Reports 2005 [2005] ILR Tuan, PER: PENYELESAIAN KES 14/4-337304 ANTARA EXPLOBLAST DENGAN JEFFREY TAN HOCK CHAI DI LUAR MAHKAMAH Rujukan Ke Mahkamah Perusahaan Oleh Y.B Menteri Sumber Manusia Mengenai Pembuangan Kerja Encik Jeffrey Tan Hock Chai, Selangor Oleh Exploblast Sdn. Bhd., 17A Jalan Rasmi 7, Taman Rasmi Jaya, 68000 Ampang, Selangor Pada 17.8.2003 telahpun mencapai satu penyelesaian luar mahkamahpada 19hb.Januari, 2005. Dengan itu saya ingin menarik balik kes ini daripada dibicarakan. Sekian, terima kasih. Yang benar, Jeffrey Tan Hock Chai"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Note: Only a member of this blog may post a comment.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