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6, 2020

关于产假产薪:14 ~ 员工怀孕了,被逼辞职获赔 RM49,749

[Force Pregnant employee to resign, compensate RM49,749]







1. 女员工怀孕,公司知道后,开始嫌弃她,最后逼她离职,有 Salah 的吗?

2. 让我们参考这个案件:

~ Zuraini Daud v. Hercules Engineering (SEA) Sdn Bhd

3. 昨天的文章 【http://bit.ly/2FQNmic】,我把案件来龙去脉写了,大意是:

~ 员工控诉因怀孕被公司嫌弃,被逼辞职

~ 公司则说是员工主动辞职

4. 今天,我们就来看 - 到底工业法庭会如何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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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5. 在法律的角度,任何的辞职如果是被逼的,都是无效的

【A resignation obtained under compulsory is not resignation in law - Stanley Ng Peng Hon v. AAF Pte Ltd, 1978】

6. 因此,工业法庭必须找出,究竟 Zuraini 是:

~ 被逼辞职,

~ 还是主动离职?

7. 现在出现两个不同的版本,Zuraini 说她是公司逼她辞职的;然而 Zuraini 上司的说词:

~ 否认因为 Zuraini 的英语不好,而解雇她

~ 是 Zuraini 在2004年3月30日,主动辞职,然后离开公司【Walked Out】

~ 由于 Zuraini 无礼,同时对他(上司)大声呼喊,因此他决定对 Zuraini 的离职不挽留

~ 为了表达善意,公司决定给予她多一个的薪水

8. 公司把一封日期注明 2004年3月30日的辞职信,以及 Punch Card 作为呈堂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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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法庭的审理

9. 工业法庭的主席问:

~ 如果 Zuraini 在2004年3月30日辞职,为什么她还会在2004年3月31日上班?从 Punch Card 显示,她9.14am 打卡进公司上班,18.08pm 打卡下班

~ 还有,辞职信的日期是2004年3月30日,很显然这封信是提早准备好的。它跟 Punch Card 有很大的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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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nch Card

10. 在仔细观察 Punch Card 后,工业法庭发现:

~ Punch Card 一边都会有 Zuraini 不在岗位的原因【Reason she was absent】

~ 总共有11天,注明着 Zuraini 要嘛迟到,再不然就是早下班,或没有来上班

~ 奇怪的是,只有3月的 Punch Card 会写上 Zuraini 不在岗位的原因

~ 而这也表示,公司是知道 Zuraini 不在岗位的原因【意思是说,Zuraini 是有知会公司的】

~ 这跟公司的说辞(Zuraini 经常无故缺席,不懂 Zuraini 去了哪里)又有着很大的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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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yslip

11. 在仔细观察 Payslip 后,工业法庭发现:

~ 公司是在2004年3月30日出3月份的薪水

~ 但是公司在3月31日,支付 Zuraini 多一个月的薪水

~ 这表示,在看到 Zuraini 辞职后,公司才决定补她多一个月的薪水

~ 这跟辞职信的日期(3月30日)有着出入【疑点:辞职信有可能是公司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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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堂物件【Documentary Evidence】

12. 呈堂物件包括:辞职信、 Punch Card 及 Payslip

13. 从上述呈堂物件看来,法庭倾向于 Zuraini 的说辞【意味着,公司的说辞有疑点,难以取信】:

~ 辞职信不是 Zuraini 准备的【她没有离职的意愿】

~ Zuraini 是被逼辞职的

14. 结论:Zuraini 遭受无理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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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 【Remedy】

15. Zuraini 的 last drawn 薪水是 RM2,369

16. Zuraini 在公司服务了3年6个月,在被逼离职后的18个月才找到新工作

17. 由于复职【Reinstatement】不是最佳弥补方式,因此法庭给予:

~ 追薪【Backwages】= 2369 * 18(月份) * 100% (没有折扣) = RM42,642

~ 复职替代赔偿【Compensation in lieu of reinstatement】= 2369 × 3(年的服务) = RM7,107

~ 总共:RM4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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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My View】

18. 这里有几点要注意:

~ 千万记得,别因为员工怀孕,就想办法逼她离职

~ 在 Spencer Jones v. Timmens Freeman (1974) 这个案件,即使是说服或劝员工离职,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 任何公司事后的准备【比如这个案件,辞职信、Punch Card】,都很大可能无法逃出工业法庭的法眼

~ 营造一个好的劳资关系,是由公司及员工共同努力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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