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9, 2011

通過豐隆併購案‧高庭:國貿特大有效


大馬財經

2011-02-01 12:48


(吉隆坡31日訊)吉隆坡高庭宣判國貿資本(EONCAP, 5266, 主板金融組)去年9月27日特大通過豐隆銀行(HLBANK, 5819, 主板金融組)總值50億6千萬令吉併購案“合法”,再度讓原告博智資本(Primus)勝算稀釋。

國貿資本發表文告指出,根據公司協會條文中第63個條文,在去年9月27日召開的股東特別大會中,大會主席應該權把已附議的休會動議放入議案,同時大會主席拒絕把取代主席建議列入議案也是合理,更有權拒絕原告所發出的任何宣示性命令。

吉隆坡高庭補充,就算違反第63條文,也不代表特別股東大會無效及通過的決議無效。在上述前提下,吉隆坡高庭宣判股東特大生效。

較早前,豐隆已宣佈延長國貿接受其收購建議的後期限至2011年4月30日。

星洲日報/財經‧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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