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3, 2012

耗数万元登广告无法解释争议 民联指太阳能发电计划或违法

李伟伦
2012年7月23日 下午1点44分

虽然永续能源发展机构昨日在多份报章上登广告解释太阳能发电配额争议,不过民联两名国会议员却不满意该机构的解释,并抛出3道问题要该机构回答。

这两名议员是民主行动党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与人民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根据潘俭伟,永续能源发展机构昨日在英文与马来文报章刊登商讯广告,以回应他与努鲁依莎提出的问题。

永续能源发展机构是隶属于能源、绿色工艺与水务部。潘俭伟估计,这笔广告费总共耗了数万令吉的公帑。

再抛出三道问题

不过,他指出,该机构依然未能解释3道环绕在太阳能发电配额的主要问题,即:

(一)前政府首席秘书西迪的女儿苏兹的公司,并不符合电力计划的技术条件;
(二)这些公司的财政也未达到要求;
(三)违反了反垄断的指南。

政府是在2010年底制定再生能源法令,当中提出电力收购计划,用来鼓励太阳能、小型水力发电、沼气发电和生物燃料发电。在这项电力收购计划下,私人公司将可向永续能源发展机构申请,以向国能出售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

为了反垄断,每家公司最多只能申请1至5兆瓦发电配额。不过,根据潘俭伟7月10日的揭露,苏兹总共成立了12家公司提供太阳能电力,占据了32.4%的电力配额。

没完成电力研究

也是行动党宣传秘书的潘俭伟今日联同努鲁依莎召开记者会表示,由于苏兹的多家公司并没在申请发电计划前,进行电力系统研究(PSS),因此永续能源发展机构批准苏兹的公司参与发电计划,可能已经违法。

这是因为,2011年再生能源法令阐明,任何业者在申请发电前,必须进行电力系统研究。而永续能源发展机构网站也声明,一项电力系统研究需时30天。

“问题时,苏兹的12家公司是否有完成电力系统研究,特别是其中8家是在电力计划申请截止日期的21天前才成立?”

“这些公司根本没有根据法令,完成电力系统研究,为何没有一早就被淘汰,反而还成功参与发电计划?永续能源发展机构是否已经违法?是否因为苏兹是西迪的女儿,所以获得特别待遇?”

财政状况不合格

针对永续能源发展机构在广告中提到“一些申请的公司只有2令吉缴足资本,是因为没有人可以事前知道能够成功参与发电计划”,潘俭伟则表示非常震惊。

他说,该机构在申请表格中已经清楚阐明,任何申请参与发电计划的业者,都必须财务稳定,银行户口余额必须有兴建发电设备成本的20%。

根据潘俭伟的计算,苏兹的公司总共囊获了32.4%或45.9兆瓦的发电配额,等同于必须投资至少3亿6700万令吉,而这意味着苏兹的公司必须有至少7300万令吉的银行户口余额。

“我们挑战永续能源发展机构,是否敢阐明苏兹的12家公司,合共拥有7300万令吉的现金。”

违反反垄断规定

潘俭伟也重申,虽然能源部规定每家公司最多只能申请发电5兆瓦,以确保没有公司垄断再生能源发电计划,不过永续能源发展机构依然批准苏兹的公司发电45.9兆瓦,显然已经违反了反垄断的规定。

他强调,尽管苏兹是分别成立12家公司,以分别申请合共45.9兆瓦的发电额,然而永续能源发展机构依然难辞其咎。

他炮轰该机构无能,无法按照能源部的规定,仔细审核申请发电的业者。

努鲁依莎补充,该机构在报章上大打广告,并无法解释民联所挑起的问题,因此能源部长陈华贵应该指示该机构主席冯镇安,亲自解释有关争议。

“我们希望部长能透明化处理此事,最好陈华贵能与冯镇安一起,解释我们所挑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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