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供应令(Zero-rated supplies order)
减免指令(Relief Order)
豁免供应令(Exempt supplies order)
在最新的豁免商品与服务清单中,为喜欢投资贵重金属的投资者来,捎来一项好消息。
黄金、白银、铂金为金融资产,性质跟债券、股票和货币一样,也作为资本增值的个人财富组储蓄工具,不是一般的消费项目。
对贵金属投资施加消费税,将造成实物黄金不再成为投资者的可行投资工具,而且也将削弱贵金属作为对冲通货膨胀风险、货币贬值及外汇的金融资产的用途。
同时也会妨碍以精炼、铸造及交易的黄金、白银、铂金上游及下游业的发展,而且制造套利或贵重金属“黑市场”的机会。
泰国、印尼、香港、纽西兰及澳洲都没有征收贵金属消费税,美国的情况是,超过1000美元的贵金属交易豁免消费税。
而邻国新加坡于1994年4月1日对黄金交易施加消费税,不过在2012财政年预算案时最终宣布,从当年10月1日起豁免投资级黄金和其他贵金属交易的消费税。
十兄,已经有一年多关注你的部落格的分享,直到有一段时间你休息了几个月。从新看你回来继续奋斗,非常高兴又有新咨询可以再学习,咨询非常扎实,非常感恩你的付出与分享。
ReplyDelete最近十兄,在整理有关消费税事宜,给了很多榜样的档案以简单教导方式让小弟更容易明白。前一阵子发布的文章才发觉原来十兄是一名会计师,小弟有面对一些账目的困惑,不知道如何解决更不知道发电邮给十兄,希望十兄能够帮小弟解说。谢谢!
PAN NYEO TG,
ReplyDelete你可以通过这里留言你的联络电邮、电话(我不会发布你的这个留言)。
基于忙碌的关系,我会吩咐经理与你联络,在账目、税务、审计等事项,她可以为你服务。
我个人目前比较专注在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