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价(Consideration)包括;
(a)任何所作出,即将要做出的付款,无论是在金钱或其他方式;
(b)任何行为,不管是不是自愿的。
查理建筑获得Messrs Exceljade 私人有限公司授权,在吉隆坡取得一项总值1亿7550万令吉的建筑合约,以负责两座40层楼服务公寓的上层结构(superstructure)建筑工程。
Messrs Exceljade 私人有限公司要求查理建筑缴交工程总值的2%银行担保金(banker's guarantee),作为工程无法完成的违约金。
由于这笔行担保金(banker's guarantee),会在工程完成后,退还给查理建筑,因此在收取时,不需要征收消费税。
至于有关供应商,他就需要为这笔预付金(advance payment)呈报消费税。
假设:
Messrs Exceljade 私人有限公司支付查理建筑50,000令吉预付金。
查理建筑需要呈报消费税如下:
= RM 50,000 * 6/106
= RM 2,830.19
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条文33(2)有阐明,任何消费税注册人,若没有开出税务发票(Tax Invoice),或开出一张没有具有规定资料的税务发票,为一项罪行。
您好,我想请教你为什么消费税要除于106呢?不是直接用价钱乘于6%吗? 还是它们有不一样的做法?
ReplyDelete谢谢 =)
Anonymous,
Delete基本上,如果有开税务发票,我们会拿商品或服务的价值 * 6%,相加后,得到销售价钱。
不过,类似上述的预付金,由于商家可能不会开出税务发票,但是他们却需要呈报有关消费税,因此就需要视所收到的款项已经包含了消费税,因此需要反过来做计算。
如果advance payment, 是不是要开tax invoice呢?或是有其他的单据?
ReplyDeleteAnonymous,
Delete关税局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开。
但是,我会鼓励大家开。
如果不开税务发票,你需要申报,对方不能申索,因为没有你的税务发票。在这个情况下,谁赚到?关税局啊,它就先收钱。
如果你开税务发票,你呈报,你的客户却可以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