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0, 2020

2020 财政法案 – 1967年所得税法令的修改 - 25 : 第 83(3) 条文的修订 - 员工离职或去世,雇主要申报






Finance Bill 2020 - Amendment of section 83(3) of ITA 1967

👉 Return By Employer - Notice to be given of termination

1. 1967年所得税法令现有的第83(3)条文:

~ 在员工辞职不干了、退休,又或者是突然死掉时

~ 如果他的收入是需要课税的, 意思是说,薪水会中 Tax 的

~ 需要在1个月内知会内陆税收局 【to give written notice】

~ 所使用的表格,称为 CP22A - Notification Of Cessation Of Employment

2. 所需要填写的资料,大概包括:

普通资料:

~ 雇主 E No、电话号码及地址

Part A - 离职、退休或去世员工的资料:

~ 名字、出生日期、第一天上班日期、离职退休或去世日期

~ 如果是退休,是因为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主动提早退休

~ 所得税号码,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孩子人数

~ 如果已婚,员工配偶名字、其身份证号码及所得税号码

* 离职或退休的员工,需要填写其电话号码,联络地址

* 去世的员工,需要填写其合法委托人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络地址及电话号码

Part B - 这位员工在这课税年内的薪金资料

~ 假设他11月9日离职,那么就是从1月1日【或他在今年第一天上班的日期】到11月9日这段时间的薪金资料

Part C - 一些还没有申报过的收入

Part D - 其他资料:

~ 老板所扣留,随后会发的薪水总额

~ 这一年内 PCB 的总额

~ 这一年内 Zakat 的总额

~ 这一年内 EPF 的总额

Part E - 公司签署

3. 没有交到会怎样?

相信好多人都没有交,万一 IRB 追究起来,发现没有做到也没有交到,会怎样?

在120(1)(c)条文下,如果被提控,一旦定罪,刑罚:

~RM200 – RM20,000;或

~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

~两者兼施 【坐牢 + 罚款】

4. 2020 财政法案建议修改第 83(3)  这个条文【请参考图解黄色部位】,2021年1月1日开始:

~ 当员工辞职不干了、退休,又或者是突然死掉时,

~ 如果他的收入是需要课税的,意思是说,薪水会中 Tax 的

~ 需要在30天【之前是1个月】内

~采用规定的表格知会内陆税收局 【之前是 written notice】

【give notice in the prescribed form to the Director General of the cessation of the employment】

5. 注意啦,否则可能会坐牢、 罚款,或 坐牢 + 罚款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Note: Only a member of this blog may post a comment.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