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我的字典里面,没有说员工包赢,又或者有聘请律师的就包赢
2. 我这里有两个案例,一个我是协助“雇主”打官司,另一个我协助一位“员工”打官司
3. 先说第一个 Case:
~ 员工有违反纪律问题
~ 工作态度不好
~ 缺席,又或者是出勤报到后就失踪
~ 还有,经常请病假
~ 雇主在知道情况后,跟他进行了解
~ 他就提交辞职信,然后到 Labour Office 告雇主
~ 在我了解整个案件后,我粗略计算,雇主如果不小心输了,要赔上 RM60k
~但是我跟雇主说,胜算是高,但是他有一些小细节没有处理好,因此,需要花多一些时间去找证据
~ 然后,我不鼓励雇主去跟员工妥协与 settle,而雇主也同意
~ 这位雇主问我收多少钱,马上要聘请我帮他打这场官司
~ 由于他在砂拉越,距离关系,我都是远程提供意见给他,最终我给他引荐一个当地人
~ 案件从1月到今天,10个月时间,Labour Court 【劳工法庭】 审理的结果是 - “雇主”赢
~ 但是,“雇主”需要投入很多时间去准备
4. 第二个 Case:
~ 这位员工,上班2天就碰上 MCO,公司后来告知这位员工 - 他们要取消之前所 sign 的 Employment Contract
~ 然后就这样 Terminate 他的工作
~ 只是说 LIFO
~ 从公司与他的对话,我发现公司有点前言不对后语,于是我就跟他说 - 胜算非常高
~ 这位员工也没有要什么,他只是认为 Employment Contract 内的两个月 Termination Notice,公司应该按照程序跟吧,但是公司却没有做出任何的赔偿或补偿
~ 第二个 Case 跟第一个 Case 不一样
~ 这个 Case 是去 Industrial Relations Department 【第一个是去 Labour Office】
~ 由于上庭是耗时耗力的,我建议他跟雇主协商
~ 但是开始在 Conciliation 的时候,雇主漠不关心,也不主动向员工提出和解
~ 就这样不了了之,案件最终需要上 Industrial Court
~ 此时,雇主要求派律师上庭,由于这位员工没有钱聘请律师,我建议他 file form 否决前雇主聘请律师。因为,这样在法庭上,才比较公平,双方都是 layman
~ 接下来,就是要写“案情报告” 【Statement of Case】- https://www.facebook.com/YourHRAdvisory/posts/1400915350079065
~坦白说,“案情报告” 【Statement of Case】一点都不容易写,你要非常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同时也要看很多的资料或文件
~ 因此,下次找律师的话,请 respect 一下他们的收费
~ 昨天,这个 Case 的“案情报告” 【Statement of Case】,Industrial Relations Department 的官员看后没有问题,顺利提交
5. 我要说的是:
~ 在 Labour Court,员工不要以为包赢;老板也不要以为包输
~ 在 Industrial Court 也一样
6. 但是,除非自己会,否则建议找律师或 HR Consultant 处理
7. 收费呢?我不是很清楚,有听说有人是这样的:
~ 假设是要赔 RM 60,000 的;
~ 赢的话,收费 RM 30,000 【也就是当只亏一半】;
~ 不能赢的话,RM 15,000
~ 当然,这只是一个参考,还要看案件的大小,涉及赔偿的大小
8. 找我可以吗?当然可以,但是我的 Time Cost 很贵的
9. 最后我要补充的是: 赢输,最终看的是证据、程序及步骤;虽然找谁处理 Case 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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