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则新加坡的新闻:
1. 经营锦茂“阿城榴梿”的两兄弟,在6年内漏报约70万8000元(约212万令吉)的收入,并将部分漏报的收入用做个人开销和付大马房贷。
2. 公司营业额超过100万元(约300万令吉)时也未注册为消费税公司,少缴了8万7000余元(约26万令吉)消费税。
3. 为此,哥哥徐宝生(60岁)被判坐牢3周和罚款5000元(约1万5000令吉),并须缴付7万7000余元(约23万令吉)罚金。弟弟徐宝忠(57岁,译音)则被罚款1万元(约3万令吉),须缴付罚金4万6000余元(约13万令吉)。
~~~~~~~~~~~~
重点:
1. 他们把卖榴莲所赚到的钱,用做个人开销及在马来西亚买产业。
很多人经常跟我说,我没有钱的,Income Tax 不会 Check 我的。
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可以这样说,以前逃税,IRB 要捉还有点麻烦/难度。
可是,现在这个“大数据”时代,要捉的话,易如反掌。
最近有个潜在客户委任我们做他的 Tax Agent,为了把 Appointment Of Tax Agent 的信 交去 Income Tax,于是我们打电话去 Income Tax Office,以查询他的 Branch 在哪里。
Income Tax Officer 接电话后,劈头就问:你打电话来只是为了问 Branch 在哪里啊? 我还以为你的客户要做 SVDP。我的电脑显示,他的收入根本不够他的支出/开支!“
各位,你还想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吗?
现在最危险的是:我的自己的东西,不懂 IRB 懂了些什么。
2. 被判坐牢3周
”哇塞!坐牢?“
是的,坐牢。
”这是新加坡叻!“
马来西亚也有着同样的条规。
“真的会那么严meh?”
你昨天有没有看到另外一个铺天盖地的新闻 - 用现金出薪水也有罪!
其实,1955年的劳工法令里面有阐明,不能。
从1955年到现在,都没有人被罚过。
但是,彭亨州就有名商家这么倒霉。因为用现金付 salary,被劳工局罚 RM5000。
能够做什么?
骂新政府无情?还是要骂纳吉?又或者要骂英国人【1955年,我们都还没有独立呢】?
3. 你对我们政府推行的 SVDP 了解多少?
~~~~~~~~~~~~~~~~
p/s : 这里有人卖榴莲、卖鸡饭、卖 Nasi Lemak 的吗?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Note: Only a member of this blog may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