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5, 2015

消(36):消费税 - 呆账减免 (Bad Debt Relief)

假设营业额少于5百万令吉,征税期为每三个月一次。

也就是说,每三个月就要申报消费税一次。

涵盖1月、2月及3月的征税期,需要在4月30日当天或之前申报。

不管客户有没有付钱,只要销项税大于进项税,就得上缴关税局。


每三个月一次的征税期,有可能是这样的:


问题来了,如果客户不还钱,怎么办?


这个,注意一下咯。

关税局的 "month" 的算法,是一个月一个月算,不是根据日期。

因此15/1/2016的税务发票,1月31日结束后就算一个月,所以2016年6月时,已经算是第6个月了,然后在下一个月(第7个月)就要申索呆账减免。



是的,如果你没有在第6个月届满后,马上申索呆账减免,过后如果要申请减免时,需要书面写信给总监,陈述你为什么要延后申请的原因。


13 comments:

  1. 其实这个是变相的欺骗,1月的 6个月后应该算 7月到期,8月 claim,现在只是5个月的数期吧了。

    请问 supplier 6 months unpay 也是用同样的月份算法吗?7 月需要给回政府。

    还有 payment date 是根据 account 或者 bank cleared date 来计算呢 ?因为很多时候,支票开了但是 supplier 不来拿 (可以2个月不拿),而我的帐目已经记录支票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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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nonymous,

    关税局的 "month" 的算法,是一个月一个月算,不是根据日期。

    因此15/1/2017的单,1月就算一个月,所以2017年6月时,已经算是第6个月了,然后在下一个月(第7个月)就要申索呆账减免。

    相对的,你向供应商采购,只要有税务发票,你就可以申索进项税回扣了,但是同样的,如果你没有付钱,第7个月也一样要给回关税局。

    Payment date,暂时根据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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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抱歉,我在RMC website 下载的Input Tax Guide写的却是根据日期来算六个月的。26/3/2016开的单是到九月才到期。十月account for output。还有哪里可以参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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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nonymous,

      http://gst.customs.gov.my/en/rg/SiteAssets/FAI/Panel%20Decision%20compilation%20portal%20uplo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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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hank you for your guide. Already read this FAI before but didn't realised this details. You are gr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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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不好意思,想了想又有问题。26/3/16的卖货单,八月到期,本该在九月的return account for output。可如果我刚好又在15/9/16 make payment,请问那还要在九月的return, account for output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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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Anonymous,

    这种情况下,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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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请问,4月的帐顾客还未付款的话,我需要在10月申索呆账减免?(那么我的征税期是每3月一次,是不是要在明年1月申报10至12月账的时候申索4月的呆账减免?
    如果是以上这种情况,我还需要书面写信给总监,陈述为什么要延后申请的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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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joey tan,

      如果你的征税期是每三个月,那么10月-12月的是在2016年1月31日或之前申报。

      4月的未付账款,如果在9月30日届满6个月,而你又不想申索呆账减免,需要在10月5日之前写信(最新的总监裁决)通知关税局要在稍后申索的意愿。

      同样的,5月的未付账款,如果在10月31日届满6个月,而你又不想申索呆账减免,需要在11月5日之前写信(最新的总监裁决)通知关税局要在稍后申索的意愿。

      而,6月的未付账款,如果在11月30日届满6个月,而你又不想申索呆账减免,需要在12月5日之前写信(最新的总监裁决)通知关税局要在稍后申索的意愿。

      注意;这篇文章稍微旧了一点,这段日子有些更新,请参考比较新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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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谢谢你的回复。
    再此我想再确定一下,因为还不是很明白。
    5月的未付账款,如果在10月31日届满6个月,在11月我必须申索呆账减免。然而我的征税期是10-12月,在2016年1月31日前申报。那么我还需要在11月5日前写信给关税局要在稍后申索的意愿?(因为我是在2016年1月才申报10-12月的,如果我在11月想要申索呆账减免也要等到1月才能报所以不懂需要写信吗)
    如果需要写信的话我应该寄去哪个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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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joey tan,

    你的征税期是每三个月,因此下一个征税期是2015年10月-12月,并且在2016年1月31日或之前申报。

    因此,即使你在10月,11月,12月要申索呆账减免,都是同样的做在10-12月这个征税期内,并在2016年1月31日或之前申报。

    关于信件,如果你不想申索,才需要申请,意思是,5月的未付账款,如果在10月31日届满6个月,然后在10-12月这个征税期内,你不想claim,就得在11月5日或之前写信知会。

    至于 - 如果需要写信的话我应该寄去哪个电子邮件地址?

    我有在这里post过一封信,你可以找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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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Ketua Pengarah Kastam Malaysia
      Jabatan Kastam Diraja Malaysia
      Pusat Pemprosesan CBP
      22 Jalan SS6/3 Kelana Jaya
      47301 Petaling J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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