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6, 2015

消(37):消费税 - 呆账减免 (Bad Debt Relief) - 2

关税局对于的 "month" 的算法,是一个月一个月算;它不是根据从某个日期算起到30天后,当做一个月。

因此,2016年1月15日开出的税务发票,2016年1月31日结束后就算一个月了。

在这种情况下,2016年6月时,已经算是第6个月了,然后在下一个月(第7个月)就要申索呆账减免。

步骤:

1. 开出税务发票
2. 在开出税务发票的征税期,申报销项税及上缴
3. 6个月满期(以月份计算,不是天数)
4. 下一个月的征税期,申索呆账减免


那万一过后客户付款呢?比如说2016年12月20日,收到客户的付款。

在这个情况下,由于之前因为客户没有在6个月内还钱而申索了呆账减免,此时就要在12月份的征税期向关税局申报有关的呆账回收。

假设征税期是10月至12月份,那么就要在2017年1月31日或之前申报。


至于,怎样申报,怎样申索呢?

有时间,再跟大家分享。

2 comments:

  1. 你好,如果是公司没有还足supplier,只还95%,5% as retention,
    半年后才还清,这个对公司有影响吗?
    谢谢,感谢你的GST 资讯分享,收益良多!

    ReplyDelete
    Replies
    1. 孤鹰,

      retention sum 在GST这里,有点奇怪,它的time of supply 是:

      You have to account for GST:
      1. after you get the amount of retention sum, or
      2. when you issue an invoice related to the retention sum,
      whichever is the earlier.

      只要你没有开tax invoice,在消费税这里,就没有问题。

      你可以等supplier/Main Con 还钱,你才开tax invoice。

      p/s: 不过哦,。。。一般上,好像retention sum 都比较难收到的,是不是?

      De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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