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两种情况:
~ 不在劳工法范围内的员工 【黄色格子注释:1】
~ 在劳工法范围内的员工【黄色格子注释:2】
~ 不在劳工法范围内的员工 【黄色格子注释:1】
~ 在劳工法范围内的员工【黄色格子注释:2】
2. 先讲不在劳工法范围内的员工 【黄色格子注释:1】,又分成:
~ 公司早早宣布哈芝节是假期:在这种情况下,又分成两种情况 【看 (3) 】
~ 公司早早宣布哈芝节不是假期:在这种情况下,你只好乖乖去做工
3. 不在劳工法范围内的员工 【黄色格子注释:1】,如果公司早早有宣布 - 哈芝节是假期:在这种情况下,又分成两种种情况:
a. 休息,那就好好休息了
b. 需要回去做工:在这种情况下,相信你也只能够乖乖回去做工。至于有没有 OT Claim,有就是人情,没有就是道理;因为你不在 Labour Law 保障下来
4. 劳工法范围内的员工【黄色格子注释:2】,又出现两种情况
~ 公司早早有宣布 - 哈芝节是假期
~ 公司早早有宣布 - 哈芝节不是假期:你只好乖乖回去上班
7. 问题就出现在上述 5 (b) 了,那就是:
~ 公司早早宣布哈芝节是公共假期
~ 但是却要员工回去上班:
i. 当天是有薪jiaq
ii. 当天工作,享有 2倍的 ORP【根据劳工法,ORP 的计算,是以薪金除以 26】
iii. 当天如果加班,享有3倍的 HRP【HRP 的计算,是以ORP除以 一天的工作时间】
8. 我假设,公司没有用其他天来替代哈芝节 [No Substitution of Hari Raya Haji],那么:
~ 今天就是一个“带薪”的公共假期
9. 那么这一天,虽然是星期五,平时是需要上班的:
~ 如果员工没有来上班,他还是会有薪水的
~ 他月尾还是拿 Full Month Salary 的
10. 现在假设 Jialat 哥的公司:
~ 平时上班时间是9点早上到傍晚6点,总共9小时
~ 但是扣掉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
~ Jialat 哥 一天的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
~ Jialat 哥的月薪 [Monthly Salary] 是 RM1,820
11. 再假设:
~ Jialat 哥今天有上班 【9 to 6】
~ 不但上班,还加班了两个小时【7pm to 8pm】
12. 最后一张图,可以看到要如何计算他的薪水:
~ 在 Public Holiday 做工,一律享有 2天的 ORP [无论他做多少个小时]
~ 在 Public Holiday 加班,一律享有 3 个 HRP
13. 最后计算出 Jialat 哥今天回来做工,薪水如下:
~ 月薪:1,820
~ 假期工作:2 [倍] * 70 [这个是 ORP] = 140
~ 假期加班:3 [倍] * 8.75 [这个是 HRP] * 2 [做了两个小时的 OT] = 52.50
14. Jialat 哥7月份的薪水为 - RM 2,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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