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和我太太联名拥有一间工厂,每个月租金10千令吉,一年收取总共120千令吉的租金。
问:
那间工厂的租金,我需要向租户征收消费税吗?
如果需要,那怎样征收法?
是我每个月开一张10千令吉的税务发票给租户?还是每个月开一张5千令吉的税务发票给租户(以工厂拥有权的50%计算),另外的5千令吉由太太以收据收取。
这个问题,经常被问到。
该不该向租户征收消费税?
在还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前,先看看注册的条件。
关税局是取决于“人”的类别。
而人,包括非商业注册的团体人士(Unincorporated group of persons)。
在李先生这个案例中,存在着两个“人”:
1. 李先生(李先生个人及其所有独资生意);
2. 非商业注册的团体人士,即:李先生与李太太。
因此,有关工厂是不需要向租户征收消费税。
如果是下列这种情形呢?
此时,李先生与李太太需要以非注册合伙的形式(Unincorporated Partnership)向关税局注册一个消费税帐号。
实践的注册经验,我就没有,不过程序上大致如下:
1. 选“Other Entity”
2. 填上相关资料,如:描述、申请者身份证、生意名字、宝号(如有)等
2. 身份证号码如果填错了,系统会通知。
3. 填入电话号码及电邮
4. 输入年度租金,然后在标准税率一览填上100%
5. 输入产业编号
6. 输入银行资料和上传银行月结单
7. 输入负责人资料
8. 输入负责人资料后
9. 完成
注册后,日后税务发票是以“Lee Ah Ming & Wong Ah Ching”的名义开出。
顺道发布一下2015年7月份的讲座会时间表:
1. 主题:中文消费税分享会(感谢森德赞助,入场免费)
日期:11.7.2015 (星期六)
时间:11.00 am - 5.00 pm (这是活动的时间,讲座会分为上下午两个环节,每个环节2个小时)
地点:SCIENTEX SENAI 展示厅(柔佛州)
这场讲座会,感谢森德的赞助,让大家有机会参与。
讲座会分两个环节,分享概要:
1. 马来西亚消费税体系概述
2. 消费税范围与施予
3. 消费税的基本元素(供应、时间、地点、价值)
4. 消费者与商家(进项税、销项税)的角色
5. 消费税报表,税务编号
6. 常见错误
7. 最新进展(DG‘s Decisions)
我准备的资料会很多,只要时间允许,尽量分享。
日期:14.7.2015 (星期二)
时间:9.00 am - 5.00 pm
地点:HOTEL SERI PETALING,吉隆坡
费用:800令吉
联络:Vivian Lim,Ms Yap (603 - 905 88313)
120千的年租金还没达到强迫性注册的门槛。如果李先生不允许开5千的tax invoice,那是否意味着联名的商业年租金没超过五百千的情况下是不必征收GST?
ReplyDeleteVVyap,
Delete是的
如果该工厂是100%属于李先生所拥有的,那李先生就必须开税务发票给租户吗?
ReplyDeleteJane Liew,
Delete如果该工厂是100%属于李先生所拥有的,李先生个人独资生意加上租金,若超过500千一年,他就需要注册,并为这租金开出税务发票。
陈老师你好^^ 想向你请教两个问题。
ReplyDelete1) 我老板有三间公司,一间GST REGISTERD SDN BHD, 两间PROPRIETOR. 为了节省开支票的费用,他用SDN BHD公司的支票一次过付完其他公司的水电费。想问下剩下两间的proprietor公司能claim消费税进项吗?
2) Sdn Bhd公司地址和消费税注册地址不一样,可有影响?
感激感激~~~ ><
samily,
DeletePROPRIETOR有注册吗?
如果PROPRIETOR - 没有注册,进项税是不可以claim的。
如果PROPRIETOR - 有注册,而这些水电费都是在老板名下,SDN BHD代付,这属于disbursement。
此时,PROPRIETOR就可以claim。
2. 需要update 关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