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8, 2015

指南更新(2):员工福利(Employee Benefit)及供应(Supply)

7月份,截至今天,关税局有两个指南更新:

1. 员工福利(Employee Benefit)

2. 供应(Supply)


现在的指南更新,关税局比较贴心,在最后一页会清楚列出究竟整份指南,哪儿有变动、修改或更新。


更新后的供应指南,有其中一个部分涉及开支补偿(Reimbursement)。

开支补偿(Reimbursement),还是那一句,就是供应商的税务发票是开给你,你有着支付的责任(万一不支付,你有可能会被供应商告,而不是你的客户)。


随后,你向客户做出开支追讨(Recovery of Expenses),是一项“供应”。


例子54,由于关税局讲解到不是很清楚,很多人看到一知半解,我在这里从旁描述。

在这个例子当中,你租借公寓,这是一项豁免供应(Exempt Supply),因此屋主是不会向你征收消费税。

然而,你再向客户追讨此笔开支时,需要征收标准税率的消费税。

因为,主要供应,即:咨询服务(Consultancy Services)是一项标准税率供应。


因此,在供应指南内的第54个例子,与在员工福利指南内的第23道问答题并没有冲突。

在这里,向员工追讨租金是一项豁免供应,不必征收消费税。

为什么在这里,是豁免供应?

那,你就得看回我之前的文章。

一切back to General Rule,不能独善其中,除非真的不按牌理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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