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 2015

10分钟搞懂第一个征税期由来

朋友来电,一接电话,传来破口大骂关税局。

查询之下,原来他因为这一则新闻动怒。

他说关税局怎么能够在申报截止后,才发出这样的申明,摆明要玩弄商家。



关税局消费税主任拿督苏伯马念到底有没有玩弄商家?

看看新闻的要点:
苏伯马念解释,虽然年收入少过500万令吉的商家是三个月提呈一次月结单,但是财政年于1月、4月、7月及10月结束的商家仍然需在4月呈交第一次的月结单,随后就三个月呈交一次。 

“可能一些商家不清楚,以为三个月呈交一次,因此没有在5月31日呈交首次的月结单。”
征税期,取决于商家们的年度课税供应,如下图所显示:


消费税报表需要在征税期结束后的下一个月最后一天或之前提呈(连同付款,如果有净消费税需要缴纳)。

目前常见的征税期有两个:

1. 每个月,也就是说每个月都需要申报
2. 每季度(每三个月),也就是说每三个需要申报


马来西亚的消费税,不是在1月1日落实,而是在4月1日落实,因此所有的消费税注册人士的第一个征税期都会从4月1日开始。


征税期是每个月的商家,所要知道的就是,从2015年4月1日起,日后

1. 每个月都要按时做账;
2. 每个月都得申报消费税报表(GST-03);
3. 每个月都得上缴消费税(如果是出现净销项税);又或者申索退税(或将退税承下至下一个征税期)。


征税期如果是每三个月的商家们,是怎样提呈消费税报表的?

这又取决于商家们的财政年度(Financial Year End)。

大家都知道,有限公司不像独资或合伙生意那样,必须要把财政年度(Financial Year End)指定在12月31日。

有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本身的财政年度,除了12月31日,也可以选:

1. 1月31日
2. 2月28日
3. 3月31日
4. 4月30日
5. 5月31日
6. 6月30日
7. 7月31日
8. 8月31日
9. 9月30日
10. 10月31日
11. 11月30日

财政年度落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及12月31日的,其征税期是:

1.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以此类推(如下图显示)


问题来了。

1.财政年度落在1月31日、4月30日、7月31日及10月31日的,还有
2. 财政年度落在2月28日、5月31日、8月31日及11月30日的,

他们的征税期会不会跟财政年度落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及12月31日的一样?

答案是:不会

这是因为征税期需要与财政年度配合。


他们的第一个征税期将会是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总共两个月,并且需要在2015年6月30日或之前提呈。

举例:财政年度8月31日:


答案如下:



 举例:财政年度2月28日(不过,2016年2月是29天)


举例:财政年度5月31日


举例:财政年度11月30日


那么,关税局消费税主任拿督苏伯马念所指的那些财政年度落在1月31日、4月30日、7月31日及10月31日的,第一次又怎样申报?


他们的第一个征税期将会是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总共一个月而已,并且需要在2015年5月31日(关税局随后允许至6月1日)或之前提呈。

 举例:财政年度7月31日:




  举例:财政年度1月31日:


  举例:财政年度4月30日:


  举例:财政年度10月31日:


总结:


5 comments:

  1. 您好,
    我公司刚从中国进口了一批货,请问要怎么记录那些发票?
    1)我们付给kastam的 gst需不需要和中国supplier的tax invoice数目的6%吻合?
    2)中国supplier的tax invoice没有包含gst,我在记录的时候是否要自己加进去,或是把付给kastam的gst另外记录?

    ReplyDelete
    Replies
    1. vivi,

      http://klsecompany.blogspot.com/2015/04/80import-of-goods-with-gst.html

      Delete
  2. Good Morning,

    I have a question :

    Any DN to supplier for import purchases, is it need to pay output tax to Custom?

    ReplyDelete
    Replies
    1. Tracy Goh,

      DN from you to oversea supplier for imported purchase, ignore GST.

      Delete
    2. However, GST Act 2014 allows any person who overpaid or erroneously paid any GST
      to make a claim within six years from the date of over payment or erroneous payment by filling up the prescribed form and submit it together with sufficient evidence such as invoice, K1 or K9, Customs Official Receipt (COR), bill of lading and other related documents to the relevant customs office.

      De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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