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2, 2015

消(78):工程被扣押保留金,账目和消费税上怎样处理(Retention Sum)?

假设工程总值是100千令吉,而保留金则是10%。

那么,账目上应该要怎样处理呢?

我们都知道,这100千令吉,在损益表(Profit & Loss)必须要认列为营收(Revenue)。

可是,在消费税上,关税局说保留金不需要征收消费税(直到我们开出税务发票又或者收到发展商的支款)。

在这个情况下,只有90千令吉才需要征收消费税。


通过这样记载:


在消费税报表(GST-03):

5a ~ 90,000

5b ~ 5,400


这是资产负债表:


这是损益表:


6 comments:

  1. 看了很受用,Mr. Chee谢谢你无私写了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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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好, 我想问一下。。 我的公司是建筑公司。。 然后,我们有好几场Project,我们在缴交Gst时,需要列明for那一场project的吗? Input tax 和Output tax 要如何算呢?
    比如说。。project的水费和电费 可以 算是 我们的input tax 对吗? 然后,我们再claim developer Out Put Tax 是吗? 那我的account要如何做呢??我要如果向custom证明那些是用在工场的呢??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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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janise,

      如果你是采用会计软件,在做帐时会直接将这些input tax 和 output tax 一起攫取到消费税报表。

      提交GST-03表格时,是不需要去证明的。

      除非,某日他们要tax audit你,要求你这么做,到时才以文件作为supporting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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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好,我想知道去年的工程,retention 我现在才 bill customer。可是之前的 inv 并没有列出有retention.那样我现在才开单,要charge GST 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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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宝与小贝,

      去年工程的retention,只要有足够的证明是去年的,现在 bill customer是不需要征收消费税。

      你之前的 inv 并没有列出有retention,Income Tax上,不对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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