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到底在讲些什么呢?
还记得当初上课时,我一再强调,Last GST Return 的 5a,有两样东西需要填进去:
1. 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存货 (Stock As At 31.8.2018);及
2. 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资产 (Fixed Assets As At 31.8.2018)。
这是因为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一附表【First Schedule Of GST Act 2014】的条规,我们依然需要遵守的。
这封信,关税局主要是在温馨的提醒大家,别漏报上述两样东西在最后一份报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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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认同我的看法有报的,别担心。
没有申报的,或许就会问:
“为什么 Customs 那时候不白纸黑字讲清楚呢?”
“都交了,才出信讲。有鬼用 m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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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怎么办?”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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