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18, 2017

2017年7月1日, Confirm 一些商品从0%变成6%

忙了一个早上,都是在接电话,回短讯,因为我被人追杀!

大家都问我,干嘛那么不负责任,散播谣言!这些水果明明没有GST,为什么我硬要说2017年7月1日正式征收6%消费税。

报纸说:这是假的!

关税局总监说:这是谣言!

这叫十面埋伏情何以堪。

当然,还是有很多有深度的朋友致电来慰问,说:你一番心意,要商家们注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又或者是因为没有征收到消费税而需要自己承担,竟然被关税局一句话,搞砸了。没关系,咱们等着瞧吧。

现在,就来向大家解释一下程序。

首先,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条文(10)(2)及17(4)下,部长有权利发出指令(Order)。

由于我们马来西亚的国会不是每天都开会,因此,一般上指令出后,会注明生效日 (come into operation)。

举例,这一次的2017年消费税法令(零税率供应) 第二次修订 『Goods And Services Tax (Zero-Rated Supply)(Amendment) (No 2) Order 2017』在2017年6月6日在宪报(Federal Gazette)上发布。

然后,注明在第一附表(First Schedule)作出修订,把被删除的海关商品编号(tariff codes)清楚陈列出来。

被删除,意味着,这些商品“日后”不再享有零税率了。

那么,“日后”是什么时候?

看第一段,清楚阐明 2017年7月1日。

那么,不是要国会通过的吗?

之前说了,国会不是天天都开会,因此,一般上政府都是采取 - 先上车,后补票 的策略。

就是,政策先跑。

在未来120天内,国会通过了,此政策就继续照跑。

然而,如果国会不通过呢(一般很难)?那么,此政策就会被撤销。

那么,假设这段时间,我卖葡萄,收了6%消费税,怎么办?

放心,关税局会 refund 给回你。

~~~~~~~~~~~~~~~~

那么,假设你去相信媒体或关税局,以为这是谣言,2017年7月1日后,卖葡萄,没有征收消费税,后有什么后果?

我假设,过后过后通过此政策,那么。。。

你的下场将会很 ----- 悲惨!

你需要自行承担消费税。

~~~~~~~~~~~

总结:

2017年7月1日,如果你是商家,又刚好进口或销售相关商品,好好的处理你的消费税事务吧。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Note: Only a member of this blog may post a comment.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