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3, 2014

消(27):中小企业看消费税

昨天出席的一场很有意义的讲座,即:由马来西亚果农总会、马来西亚隆雪果农公会、马来西亚中小型工业公会和关税局在武吉加里尔Golf & Country Resort联办的消费税讲座。

现场安排了关税局官员针对水果和蔬菜种植这两项行业,向果菜农解释有关消费税的运作、消费税系统软件的使用、各种退税机制等相关事项。


最大的收获是见识了马来西亚中小型工业公会署理主席江华强的功力,在关税局官员讲解完毕午饭后在等待掌管华人新村和华人中小型企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魏家祥博士前来主持闭幕仪式时,单枪匹马的拿起麦克风,接受在场的果农们针对消费税事项的提问。

江华强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对答如流,让果农们获益不浅。

江华强目前也是本地商业月刊 - “中小企业”的总编辑,同时也陆陆续续的在全马各地办了100场的消费税讲座,让国语及英语语文理解能力不强的中小企业商家们能够对消费税有所认识,同时有所准备。

这份商业月刊,本人在第一次阅读后,就马上订购,可是之前旧的那几期,在市面上就买不到了。

很荣幸的是,工作人员知道我是订户后,将那些旧的都给我整理了一份,并且赠送给我。

在此,向他们,还有昨天的全体工作人员致谢。


昨天的果农消费税讲座,果农们从全马各地前来参与,几乎坐无虚席。

他们的热忱与认真,值得大家的赞许。

说真的,消费税的实行,或多或少会导致一些中小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面对一些窘境。


目前,市场上很多小商家都提出,中小企业将会面对着生存问题的看法。


无可否认,首先,很多人还完全不了解消费税的机制。


最近网络广传一则“消费税与冷气机”文章,指消费税落实后原价700令吉的冷气机将涨价近乎一倍。


下图是该名自称上过消费税讲座的作者,以及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末马斯兰的计算法。

你相信谁?

容许我说一句话,该篇网络文章的计算法,并不成立。

消费税注册人,任何其供应商向其征收的消费税,称之为进项税(Input Tax),是可以申索回来的。

只有非消费税注册人,有关消费税才会成为其成本。

以下面的例子看,有关作者并不了解消费税。

比如有一行,1042令吉40仙 + 6%消费税 + 250令吉安装费 = 1369令吉60仙。

其实,安装费也要计算消费税的,他却没有计入。

因此,可以断定,他不熟悉消费税的机制。


我有一个客户,目前已经开单收消费税了。

当我提醒他,他并不能这样做时,他说是他的客户叫他这么做的,他的客户是马来西亚知名公司之一(他客户要求他开单征收6%消费税,然后那个客户也肯付钱给他)。

然后还跟我说,我给机会你学学东西。

我不是消费税顾问,目前还在积极学习中,可是有些简单的原理和法令,我还是有能力解读的,比如:消费税实行前,不能征收消费税。

这些意见,其实已经不是不能说的秘密了,举凡对消费税有点认知的人都会知道。

所以,消费税的机制,好像很简单,可是还是很多人没有理解到。


需要注册吗?很多人到今天还在问这个问题。


最近有看报章,这一类的新闻,屡见不鲜。


消费税的执行,有着遵循成本。

首先也许要投入一笔钱在上课程及应用会计软件。

注册后,每三个月就需要做账并呈报,这和传统的一年做一次账有很大的差别。



一些传统中药铺,为了避开注册消费税户口,刻意弃卖高价的奶粉酒类,以降低营业额的异常举动(注:年度营业额超过50万令吉,就强制性需要注册)。


接下来,中小企业也要考虑其成本效应。


目前需要缴付销售税的商品,在消费税时代,对一个注册人来说,其实成本依旧。

因为,任何供应商、文具商向他们所征收的消费税,也就是进项税,是可以申索回扣的。


目前需要缴付销售税的商品,在消费税时代,对一个注册人来说,其成本竟然减少了。


目前需要缴付服务税的商品,在消费税时代,对一个注册人来说,其实成本依旧。


目前需要缴付服务税的商品,在消费税时代,对一个注册人来说,其实成本依旧。

因为,任何店主、电讯公司、电话公司、会计师、公司秘书、顾问等等,向他们所征收的消费税,也就是进项税,是可以申索回扣的。


我前面一直说,任何供应商向中小企业所征收的消费税,称之为进项税,是可以申索回扣的。

问题是,并不是全部都可以。

有些进项税是被冻结的,中小企业商家们,是否又知道这一点?


中小企业,又要如何去定价呢?

大家可以参阅这一篇文章 - 消(26):消费税时代的商品或服务,究竟会不会比较便宜?


我经常说,中小企业有时候很被动,因为不大不小,不上不下。

中小企业的成本,还是要看其供应商的定价为定。

就好像我在这篇文章 -  消(26):消费税时代的商品或服务,究竟会不会比较便宜? 提到一样,供应商未必会那么好,一张原本100令吉 + 10%销售税变成110令吉的桌子,在消费税时代,理应应该是卖回100令吉 + 6%消费税,变成106令吉。



然后6令吉零售商可以申索回扣,因此对零售商而言,其成本从之前的110令吉(包括销售税,因为现在的制度,销售税并不能够申索回扣)变成100令吉。

然而,问题的根源是,那个制造商或生产商定价的态度,大家都不知道。

不排除有些生产商,趁火打劫,把之前那10%的销售税,吸纳为自己的净利。

在这种情形下,中小企业的零售商们,就雪上加霜。


后年农历新年,大家会不会少买汽水?


消费税,一旦征收了,不管客户或消费者有没有付钱,在征税期(有些商家每个月,有些则三个月)的下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或之前,就要呈报,并缴付(如果销项税多过进项税)。

一向来,不太重视现金流的规划的中小企业,日后可要谨慎一点。


下图显示,假设商家A以赊账方式采购商品,然后以现金方式售卖。

按照图标例子显示,他会有一笔6千令吉的净销项税要缴付。

如果这笔生意的买卖都是在3月27号完成,而商家A的征税期是每三个月一次,他就要在4月30日之前呈报,并缴付这笔消费税给关税局。

如果这笔买卖,都在一月完成,不排除商家A有时候会不小心挪用了,然后在4月30日时,陷入没有现金上缴的窘境。


下图显示商家A以现金采购,赊账销售。

这个模式,可以说是目前做生意的经验模式。

很多大公司向中小企业讨现金,不然不交货。

而中小企业,很多时候,不赊账,就做不到生意。

怎么办?

那边交了106千,这边卖出后钱又没有收到,还要在额外缴付6千令吉给关税局。


承接上图的例子,万一过后客户跑路了,有关欠款变呆账,怎么办?


目前大家习惯的单,以后有什么变化?

还能用吗?如果不能,又要做些什么准备?


之前说了,遵循成本之一,就是系统或软件的投资。

除非业务的性质真的很简单,否则要用人手做出总销项税和总进项税总结(Summary)是蛮困难的事,并且容易出错。


手上的合约,又该如何处理?

如果还有人找我签署合约,签不签?

签了会怎样?不签又担心没有生意做。


铁定心了,去注册,去重新印刷发票,添购新的会计软件。

接下来,更大的困扰。

什么时候征收?什么时候呈报?


每逢过年过节,基于人情面,中小企业很多都“无礼不成欢”,经常需要花很多钱送赠品出去。

在消费税法令内,有这么一个条文要注意。

同一年,只可以给同一个人不超过500令吉的赠品。

否则,就需要呈报消费税。

是向接受礼物或赠品的人征收消费税吗?

怎么可能向他讨?或许中小企业商家们会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不然。是商家们自己呈报(Account for),不管怎样,势必对大家造成一些不便。


过度时期,有什么要留意?

很多中小企业商家,上了一些课程后,似乎就是在等。


在现实的生活中,大家有时候很怕接到红炸弹。


在消费税时代,对商家而言,炸弹多的是,因此必须要格外小心及谨慎,确保这个帮关税局“代收消费税”的角色,不会赔了夫人有折兵。


有一点规模的中小企业,其实是需要投入人力资源培训的。


我经常面临身边的商家,不要再期望“展延或取消”了。

当下,应该马上投入准备工作。


1. 主动和积极上各类型消费税课程或讲座

消费税涵盖的层面很广泛,不可能上了一天的课程或讲座就能够透彻的明白。

昨天看到菜农们不辞劳苦的前来出席讲座,这是值得其他行业的商家们学习的。

我上了那么多的课程,至今还是很多东西依然在摸索与学习中。

我也通过写部落格与朋友交流,对消费税有更深入的认知。

很感谢一位(或多位)无名氏的朋友,经常来留言,给予我指点。

下图这些会计公司或会计师、税务顾问,都能够以华语主讲。


不熟悉国语或英语的商家们,无形中多了一个选择。


2. 了解各部门主管对消费税的认识与认知

3. 成立内部消费税委员会

4. 为关键的管理层提供培训


5.商品及服务定价策略

6.各种合约、员工福利、送礼事项需要检讨


7.整理一份供应商及客户名单,查询是否已经做好准备

8.准备一份内部使用和参考的消费税指南或手册

9. 确保所有系统准备就绪



10.鉴定任何过度时期可能会面对的问题

11.监督和解决任何在消费税实行的过程中,面对的问题

12.确保消费税会计系统获得良好的支援服务



13.定期检讨内部运作,确保准时呈报报表及即时申索进项税回扣



10 comments:

  1. I am happy to find this blog from Google search with the keyword "消费税", this is indeed a very good blog for those who understand Mandarin especially for those who wants to know more about GST. The owner of this blog has taken much effort to reply to the comments by the visitors and the post can even made me laugh when reading. Thumbs up!

    I would like to draw your attention to offense where S33(14) was written as S34(13) and the number of years of imprisonment under S36(7), S41(6) & S41(7) are 3 years instead of 2 years.

    不幸的商家可能还会面对加码炸弹那就是罚款兼监禁。

    感谢你那么用心把你所学到的知识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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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C Lim,

      谢谢你的肯定,也谢谢你的指点,目前身在海外,回国后会纠正那几个错误。我还在学习中,希望日后你能够续继给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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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33(14) or S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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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sc Lim,

      S33(13) 是指什么情况,S33(14) 是指刑罚,所以我就放了S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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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指点就不敢当,我也还在学习中,我们一起努力加油,互相交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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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ies
    1. sc Lim,

      学海无涯,大家一起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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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您好,请问
    同一年,只可以给同一个人不超过500令吉的赠品。如果我去海鸥买一个礼盒给我的员工RM400 GST6%可以claim回吗?
    如果我又买了一个RM1800的礼盒给Customer 可以claim回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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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ies
    1. Anonymous,

      1,你采购400令吉的礼盒,消费税24令吉,你可以申索回扣

      2. 这个1800的礼盒,由于超过了500令吉,这一边厢你可以claim,另一边厢,你需要申报Output Tax 给回 Custo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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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也就是讲,我买RM1800的礼盒,我给108块的GST,我可以claim 回maximun RM30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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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nonymous,

      如果对方开 simplified tax invoice, 你给108块的GST,你只可以claim 回maximun RM30。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你马上跟有关商家换取 full tax inv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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