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10, 2014

消(26):消费税时代的商品或服务,究竟会不会比较便宜?

目前(消费税实施前),生产商将一张桌子卖给零售商。

有关桌子的价格是100令吉,然后生产商向零售商征收10%的销售商(Sales Tax)。

对零售商而言,其成本是110令吉,假设零售商要赚(增值)40令吉,那么他就将有关桌子以150令吉销售给客户。


第一种情形

在消费税时代, 有关桌子的价格是100令吉,然后生产商向零售商征收6%的消费商(GST),总共6令吉。

这6令吉,对生产商来说是销项税(Output Tax)。

对零售商而言,这6令吉是进项税(Input Tax),是可以申索的(如果他是注册人士)。

因此,零售商的成本是100令吉,假设零售商要维持之前的赚幅(增值),也就是40令吉,那么他就将有关桌子以140令吉销售给客户,然后再征收6%的消费税。

参考下图,会发现有关桌子的终端价格从以前的150令吉,变成148.40令吉。

在这个情况之下,生产商及零售商原本的利益没有被剥削,受惠的是消费者。


下图是有关零售商的GST-03报表,在征税期后的下一个月最后一天或之前,他需要缴付2.40令吉给关税局。


第二种情形

在消费税时代, 有关桌子的价格是100令吉,然后生产商向零售商征收6%的消费商(GST),总共6令吉。

这6令吉,对生产商来说是销项税(Output Tax)。

对零售商而言,这6令吉是进项税(Input Tax),是可以申索的(如果他是注册人士)。

因此,零售商的成本是100令吉,假设零售商要维持卖回以前的价格,并包括消费税,也就是150令吉,那么他就将有关桌子以150令吉销售给客户,然后倒算6%消费税得到8.48令吉。

最后,零售商的赚幅,从之前的40令吉,增加到41.51令吉。

参考下图,会发现有关桌子的终端价格,跟消费税实施前的150令吉一样。

在这个情况之下,生产商利益没有被剥削,受惠的是零售商,至于消费者则像以前一样。


下图是有关零售商的GST-03报表,在征税期后的下一个月最后一天或之前,他需要缴付2.49令吉给关税局。


第三种情形

在消费税时代, 有关桌子的价格是100令吉,然后生产商向零售商征收6%的消费商(GST),总共6令吉。

这6令吉,对生产商来说是销项税(Output Tax)。

对零售商而言,这6令吉是进项税(Input Tax),是可以申索的(如果他是注册人士)。

因此,零售商的成本是100令吉,假设零售商要维持卖回以前的价格,但不包括消费税,也就是150令吉,那么他就将有关桌子以150令吉销售给客户,然后再征收6%的消费税。

零售商的赚幅,是50令吉,可以这样说,之前那10%销售税去了他的袋子里。

参考下图,会发现有关桌子的终端价格,比消费税实施前的150令吉,多了6令吉。

在这个情况之下,生产商利益没有被剥削,受惠的是零售商,至于消费者就吃了闷棍。


下图是有关零售商的GST-03报表,在征税期后的下一个月最后一天或之前,他需要缴付3.00令吉给关税局。



第四种情形

在消费税时代, 假设生产商要依照110令吉的销售价格,那么有关桌子的价值将变成103.77令吉,而生产商向零售商征收6%的消费商(GST),总共是6.23令吉。

这6.23令吉,对生产商来说是销项税(Output Tax)。

对零售商而言,这6.23令吉是进项税(Input Tax),是可以申索的(如果他是注册人士)。

这时候,零售商的成本是103.77令吉,假设零售商要维持之前的赚幅(增值),也就是40令吉,那么他就得将有关桌子以143.77令吉销售给客户,然后再征收6%消费税,得出8.63令吉。

最后,零售商的赚幅,没有变动到。

但是,生产商的赚幅,却增加了。

参考下图,会发现有关桌子的终端价格变成152.40令吉。

在这个情况之下,受惠的是生产商,零售商利益没有被剥削,至于消费者则被逼买单。



对于那些进口商,由于他们的供应商是外国商家,我相信不管有没有消费税,这些外国供应商在这段时间,应该还是会继续以原有的价钱供应商品给他们。

在这种情形下,进口商就能够直接享有从10%销售税减低到6%消费税,直接那4%的差额。

他们确实能够在定价上,占点优势。


当然,我只是大概举一些例子。

我只想证明,在消费税时代,理论上不排除有些商品或许会比之前便宜一些

关键就在于,这是建立在一个“理论上”。

因为,问题是,每一个阶层的商家们,都会有自己的定价策略,我相信,最终,消费者要受惠,是一件蛮困难的事。

11 comments:

  1. 你好,请问关于买卖二手车行的gst怎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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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ies
    1. Csk Ken,

      关于二手车,有一个叫 margin scheme 的方案,就是以买的价钱减去买入的价钱计算。

      不过是有一些条件要满足。

      Delete
    2. Csk Ken,

      Second hand car dealer must not issue tax invoice for supply of second hand
      car under the Margin Scheme (issue normal invoice). However, if you supply
      the second hand car as a registered person (not using Margin Scheme), then
      you must issue a tax invoice and charge GST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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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是买卖二手商品,如包包、手表等又如何算?

    ReplyDelete
    Replies
    1. Anonymous,

      The RMC has affirmed that second-hand motor vehicles are eligible for the margin scheme, but is silent about other second-hand g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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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好,请问买卖二手lorry去年刚开始做这行生意,营业没有超过50万,那么需要注册gst吗?不过,还有一门生意exhaust paip 打算注册gst?

    ReplyDelete
  4. Anonymous,



    你的另一门exhaust paip生意跟这个二手lorry买卖的生意,是以什么形式注册?是独资公司(sole-proprietorship)还是合伙公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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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两门生意都是和老婆儿子都有股份的?二手lorry买卖的生意是enterprise的哦?

    ReplyDelete
  6. Anonymous,

    可以说,两门生意,你,你太太及儿子是合伙经营(partnership)还是有限公司(Sdn Bhd)经营?

    ReplyDelete
  7. Hi..您好
    我想要知道。。有注册消费税与没注册的分别。。因为我听人家说。。如果没有注册的话。。人家会认为我的东西起价并且会影响我的生意??
    如果我是有注册消费税。。当我买货进来。。人家charge我的6%消费税我可以claim回来。。那么当我卖给别人的时候。。我也是要charge我的顾客6%
    如果我是没注册消费税的话。。我买货。。人家charge我的6%我没得claim回来。。而且我也不可以charge我的顾客gst..
    那么我想问。。如果我是有有注册gst的:
    我买货进来rm 100 +6%gst = rm 106
    我卖出去我用rm100来mark up..因为6%是可以拿回来的。。比方说我mark up 100%..
    变成我卖rm 200 +6%gst = rm 212.00
    那么如果我是没有注册消费税的。。我买回来rm 106.00..由于我没得claim回我所付的消费税。。那么我的成本也提高了。。我就直接用rm106也是一样mark up。。也是rm212呀。。那么有注册跟没有注册也是没有分别对吗?人家不会觉得我起价。。也不会影响我的生意??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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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ies
    1. Anonymous,

      注册或不注册,究竟好还是坏,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你说的都对,你有注册,人家向你征收的消费税,你可以申索回扣(满足条件),然后你mark up卖出去,再向你的客户征收消费税。

      如果你没有注册,人家向你征收的消费税就会变成你的成本,比如·106, 假设你能够从106 mark up ,虽然产品贵了,但是消费者愿意跟你买,就还好。

      但是,万一因为这样(贵了,商家跟你买了又不能claim),会不会影响你的生意呢?

      对了,对于那些建议零售价(recommended retail price)的产品,没有注册的商家反而赚更多,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你可以看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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