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31, 2016

讲座:销项税遗漏的风险(GST Risk On Omission of Output Tax)

日期:20-4-2016
时间:9.00am – 5.30pm
地点: Hotel Seri Petaling
讲师:十面埋伏
报名费:每人318令吉,四人以上每人265令吉(包括:早午餐、两个茶点及讲义)

报名:请按此键进入报名表格


消费税的概念与模式好像人人都会了;然而其风险呢?

过去一整年,大家都发现整个市场很沉静,毫无生气,这样的环境,其实要怎环境税收是很难的。

还记得关税局副总监拿督苏巴马廉最近说了些什么吗?

他信誓旦旦的说,今年关税局的税收目标为390亿。

去年才270亿,今年却要390亿。

当然,去年消费税在4月1日才实行,因此只有9个月为关税局带来收入。

如果拿270亿除以9个月,那平均每个月是30亿。

2016年全年12个月,取30亿乘以12,得到360亿。



关税局的目标是390亿,那多出来的30亿呢?

其实,简单得很:

一是朝向那些没有注册的商家着手;

二是向那些按时申报消费税的商家们开刀。

怎样开刀?

邻国新加坡的罚款比消费税收入还多,关税局肯定会取经。

截至目前为止,关税局的控告与罚款,比较偏向于逾期注册、不合格税务发票等等。

日后,他们可以更深入一点的往销项税与进项税下手,即:审核相关文件,查寻销项税有没有漏报,进项税有没有多申索回扣。


很多商家以为每个月或每季度按时申报与缴纳消费税,就可以平安无事了。

别忽略以下这些地雷。






这一次的课程,我把总共7颗隐形地雷列出来给你。


不过,重点是在破解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一附表(First Schedule)内的第5及第6章节(Para 5 & Para 6)

你对视为供应了解多少?



配上习题,让大家思考,课堂上交流,以便希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Wednesday, March 30, 2016

讲座:建筑业消费税攻略

日期:14-4-2016
时间:9.00am – 5.30pm
地点: Hotel Seri Petaling

对商家而言,所关心的消费税事务不外是:

1. 什么时候征收;
2. 什么时候申报。

然而,对建筑业而言,其供应时间并非如其他一般的行业那样,按照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11条文内所阐明的。

建筑业的供应时间,是依据2014年消费税条例第11条例的,当中又分成有完工证书与没有完工证书两种情况,同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其供应时间又回去依据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11条文而定。

供应时间的混淆,让许多从事建筑业的商家,背着若干的风险,因为在不知不觉中,不是在错误的时间申报销项税就是漏了申报销项税。


除了深入讲解供应时间,此讲座也与大家一起探讨建筑服务消费税的一些特别处理案例:

税务发票 Tax Invoice
退款单及索款单 Credit Note & Debit Note
认证价值 Certified Value
代付费及开支补偿 Disbursement & Reimbursement
标价 Quotation
保留金 Retention Sum
招标订金 Tender Deposit
违约赔偿金 Liquidated and Ascertained Damages
缺陷纠正 Rectification of Defect
进项税 Input Tax Credit
呆账与呆账减免 Bad Debt & Bad Debt Relief
进项税回拨与进项税偿还 Input Tax Claw Back & Repayment of Input Tax
进口服务 Imported Services
免费赠品或服务 Free Gift/Goods or Services
对销 Contra
指定地区 Designated Areas
惩罚 Penalties

报名:请按此键进入报名表格










Monday, March 21, 2016

更新:零税率指令(Zero-Rated Supply - 14.3.2016)

东马砂拉越州选举,看来选情激烈。

因此零税率指令,关税局今天又有新的更新。

这一次,除了马铃薯粉,还添加了砂拉越特产 - 西谷米淀粉(sago palm starch)。










Monday, March 14, 2016

进项税申索的迷思 (Myth on Claiming of Input Tax)

我曾经在消费税讲座会上讲解过多次,也曾经上载过相关资讯的文章。

不过,这两天,我还是不断接到讯息,询问着同样的问题。

或许之前我解释的不过清楚,当然,关税局的总监裁决字句的含糊不清也是其中一个问题,因此今天将旧的资料整理一翻,再一次向大家解说。


课税人士(Taxable Person)所蒙受的进项税,只要是用在课税供应(Taxable Supply)上,加上不是冻结进项税(Blocked Input Tax),就能够申索进项税回扣。

问题来了,究竟什么时候需要申索?

大家应该有听闻,关税局好像给我们6年时间去申索;后来又听说好像变一年了。

究竟有没有这样的事?

首先,我们去看看2014年消费税条例,条例38(4)(a)说些什么:


2015年总监裁决8第三项说:



究竟他们之间有着什么关系?



看清楚了吗?

条例38(4)(a)说:假设没有在持有税务发票的那一个征税期申索进项税回扣,只要是在供应日期或进口日期6年内,总监也许会允许你申索回扣。

那么,逆向思考后,你就会知道进项税应该在什么时候必须要申索。

对,就是在你持有税务发票的那一个征税期内,你就得申索进项税回扣。

否则,你若还想申索进项税回扣,你得获得总监的批准才行。

因此,正常情况下(如下图):


万一出现不正常的情况呢?

比如:进账的日期比持有税务发票的日期晚(如下图):


虽然是5月的税务发票在5月份持有这税务发票,但是有些商家会假设它是7月的,在7月进账,然后在7月的报表申索。

如果你这样做,万一碰到熟悉消费税法令和条例的关税局官员,后果就是:不能扣(也就是说,要你把之前申索过的呕会出来)。


正确的做法是这样:

在这个例子,假设在2016年5月就持有供应商的税务发票,你若没有在5月的征税期内申索进项税回扣,当你在7月进账要申索时,你就得回去5月的报表做修订(Amendment),然后如果关税局来信说要审查,你就得乖乖把资料文件呈交,并解释为什么你没有在5月申索。

然后呢,就是等看看他们有没有对你说:对不起,我们不允许你申索。

这就是条例38(4)(a)所要表达的。


可是。。。问题来了,这样不是很麻烦?

因为有时候问题不在会计部门,而是其他的部门。

如果按照这个条例严格实行的话,每一次公司其他部门迟把税务发票交给会计部门,会计部门都得去做修订(Amendment),那不是很不得空?


其实,去年在一项消费税技术性会议里,此问题已经被马来西亚制造商联会(Federation of Malaysian Manufacturers (FMM))提出。

关税局虽然当时无法给予任何回覆,不过还是强调进项税必须要在相关的征税期内申索。


同时关税局答应会推出一个总监裁决,解决这个技术性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有2015/8的总监裁决第三项。


2015/8的总监裁决第三项主要是在诠释,什么叫“持有税务发票”。

还记得条例38(4)(a)吗?

它阐明进项税一定要在“持有税务发票”的该征税期内申索。


2015/8的总监裁决第三项放宽了“持有税务发票”的限制,如下图:

注意一下 b,个人诠释是从收到税务发票(第一次持有税务发票)的一年内


也就是说,在持有税务发票时,你可以不用急着马上申索进项税回扣。

关税局给你一年的期限,在持有税务发票的一年内,你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账,然后申索进项税回扣,而不需要总监的批准(Approval from DG) 。


看例子2:

供应日期:1.1.2016
持有税务发票日期:1.3.2016

不过,在3月并没有申索进项税回扣。

请问,日后申索,需要总监的批准吗?


这里有两个条件,我们需要逐一去看:


第一个条件:记载在应付账款户口之际


然后,你千万不要忘记第二个条件,那就是在收到税务发票的一年时间(总监裁决字面上,有些混淆,个人的诠释是,从收到税务发票的一年内)。


接下来,将 a 和 b 整合来看:


总结:


下图例子三,可以在2月申索进项税回扣而不需要修订(Amendment),因为从收到税务发票的一年内,记载为应付账款(AP)。


例子四:


在收到税务发票的一年,才记载为应付账款(AP),还能够申索进项税回扣吗?


由于从收到税务发票起,已经超出一年了,因此需要套用条例38(4)(a)了。


虽然从供应日期起的6年内,不过总监有可能会不允许申索回扣。


这将会是一个风险,因此建议大家,收到税务发票,最好马上申索回扣。

如果没有马上申索回扣,也要确保从收到税务发票的一年内,申索回扣。




税约友声4.0消费税研讨会再次卷土从来,这次我们将从首都吉隆坡移师北上到马来西亚的槟榔之岛“槟城”。

名额有限,有兴趣的朋友请把握机会赶紧报名了!

注册Link: http://goo.gl/forms/DgcXhxMh6k

活动详情:

日期: 2016年3月17与18日

时间: 早上9点至下午5点

地点: 槟城阳光广场活动大厅 四楼 Function Hall, Level 4 Sunshine Square, Penang.

语言: 中文

收费(不含膳食):
- 1位RM380(每人)
- 2位RM350(每人)
- 5位或以上 RM300(每人)

欲知详情,请联络: 016-4498578 (电话/WhatsApp方式联络)

联络: 04-6609166 传真: 04-6609168

(工作时间 : 早上9点至下午6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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