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年10月27日;
2. 2015年2月7日;
3. 2015年9月1日;
4. 2016年1月14日;及
5. 2016年3月3日最新的。
核定外包制造商方案是一项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72条文下赋予的特别方案。
基本上,运作如下图:
主要涉及三方:
1. 核定外包制造商 (TM)
2. 海外委托人(Oversea Principal)
3. 海外委托人在本地的客户(Local Customer of Oversea Principal)
首先,海外委托人将托运商品运输给核定外包制造商。
这点很重要,核定外包制造商提供加工服务的商品,必须要来自海外委托人托运(Consigned Goods)。
托运商品在进口时,核定外包制造商需要缴付入口税和消费税,除非他是受批准的核定贸易商,在核定贸易商方案(ATS)下消费税被冻结 。
核定外包制造商方案是一项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72条文下赋予的特别方案。
基本上,运作如下图:
主要涉及三方:
1. 核定外包制造商 (TM)
2. 海外委托人(Oversea Principal)
3. 海外委托人在本地的客户(Local Customer of Oversea Principal)
首先,海外委托人将托运商品运输给核定外包制造商。
这点很重要,核定外包制造商提供加工服务的商品,必须要来自海外委托人托运(Consigned Goods)。
托运商品在进口时,核定外包制造商需要缴付入口税和消费税,除非他是受批准的核定贸易商,在核定贸易商方案(ATS)下消费税被冻结 。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Note: Only a member of this blog may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