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3, 2018

GST 废除过渡时期事项 - 1

如果你是从事建筑业的,关于在2018年5月31日或之前所完成的工程的 Retention Sum,都是还没有申报的。

但是 2018年9月1日后就没有 GST 了。


根据 - Goods and Services Tax (Repeal) Act 2018,这些 retention sum 的 Output Tax 全部都得申报6%的 GST。

但是,什么时候报呢?毕竟我都还没有收到钱或 Certificate。

会不会全都都要报在 8月份最后一份报表呢?

根据 - DG’S decision on SST: 3/2018,看起来关税局仁慈多了。

这项总监裁决里面写道 - 在2018年12月29日后所收到的 retention,比如2019年4月,商家的发票可以在2019年4月开,至于 6% 的 GST 还是得申报在 2018年8月份的报表【也就是说,回去做 Amendment】。

这样看来,那些所谓 undue 【从事建筑的都这样讲】的 retention sum 的 6% GST 就不用急着要在8月份报 + 上缴。

但是,大家也不要忘记,2019年4月你开发票的时候:

1. 你的 Main Con 已经不能再 Claim Input Tax 了【如果是商用建筑物】,他让不让你 charge 【其实严格来说,不叫 Charge 了,应该是嵌入 Embedded 在 claim 总数上】。

2. 他又肯不肯付你呢?

从事建筑的朋友们都很忧虑,他们担心到时候 Main Con 忘了他们是需要报 6% GST 给 Customs 的,因此纷纷希望我能够为他们准备一封信,以便能够寄给 Main Con,知会他们有关这些 GST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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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 draft 了如下,英文不好,大家自行改改。

至于有没有法律性,当然没有咯。

只能当作是一个 - 温馨提醒而已。

所以,到时候若还是收不到钱,别来找我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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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局应该是要再出个明确的总监裁决,以便指示商家们应该怎样处理。

大家耐心等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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